索引号: | GSDA012108003-2018002 | 发布机构: | 工商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01 12:5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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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主 题 词: | 领导解读政策 | 阅读: | 264 |
甘肃省“多证合一”改革政策解读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8-03-01 12:51:43
日前,甘肃省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就“多证合一”改革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9月26日上午,“多证合一”改革在我省全面实施。这是自2014年3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继2015年2月“三证合一、一照三码”,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10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2016年12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又一次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
“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为什么要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其本质或者说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实践表明,此前“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但目前仍然存在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立足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从全面梳理整合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以“共享”推动“合一”,从根本上推动了涉企证照事项的削减,进一步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的涉企证照事项,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
问:“多证合一”改革,“合”的范围是哪些,“合”的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多证合一”改革,国务院没有像“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那样明确整合哪些证照,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主要原因是目前普适性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办理的证照基本都已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了。同时,考虑到各地产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涉企证照数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证照事项也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具体整合多少证照,国家层面上没有做统一要求,由各省依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情况自行决定整合证照项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的要求,这次改革只整合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对于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类事项不予整合,以确保改革依法合规、于法有据。也就是说,此次我省改革的原则,就是只整合备案类事项。此前,我们在“五证合一”改革中已整合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5项证照,这次新整合的45项涉企证照事项全部为备案类事项,不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类涉企证照事项。
问:全国在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上,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省级统筹推进的、有的是市级统筹推进的。请问我省是如何部署的?另外,此次“多证合一”涵盖了哪些类型的市场主体?
答:可以用两句话概括您刚才所提的问题:一是全程省级统筹推进,二是涵盖所有市场主体类型。
此次“多证合一”改革,我省坚持“全省一盘棋”思想,做到统一标准、统一事项、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市县两级的改革是在省级统一确定的范畴下部署开展的。当然,也鼓励市县在完成省上统一整合证照事项的基础上,按照只整合备案类事项的要求,增加本级整合的事项。
“多证合一”改革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也在内,涵盖所有市场主体类型。目的就是通过涉企证照备案项目的物理整合,最大限度打通部门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使“多证合一”改革真正产生化学反应。
问: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具体涉及哪些部门、哪些事项?与全国比,我省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答:我省“多证合一”改革,目前共涉及23个部门的50项备案类事项。这里面包括两个层面的情况需要介绍清楚。
一个层面是原来的“五证合一”改革,涉及工商、国税、地税、质检、统计、人社6个部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5个证照事项。
另一个层面就是此次新整合的45项涉企证照事项,共涉及18个部门。其中,商务部门7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6项;交通部门、住建部门各5项;农牧部门、旅游部门各3项;公安部门、文化部门、食药监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各2项;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工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保监部门、通信管理部门、邮政管理部门、气象部门各1项。
早在“五证合一”改革实施的同时,全国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多证合一”改革。2016年10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后,各地加快了“多证合一”改革步伐。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按照各自实际稳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只是整合的项目数量不一。从目前来看,我省的整合情况在全国处在整合数量比较多的省份之列。
问: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部署了“证照分离”改革的试点任务,如何处理“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两项改革的关系,也就是说,如何准确理解“分”与“合”的关系?
答:“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都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了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多证合一”以减少非许可类的涉企登记、备案事项为主要方式,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实现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证照分离”针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只要符合“多证合一”整合原则,还可继续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不断深化。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谋划,注重推动“多证合一”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产生协调共振,形成改革合力。
问:“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办理完营业执照后,直接进入经营准备状态。这样是否会产生信息“死角”?比如,属于其他部门的备案信息不能及时到达有关部门,从而出现监管“真空”?
答:部门间信息共享是“多证合一”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多证合一”改革目标的重要保证。实施“多证合一”后,我们将以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为依托,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为业务的无缝衔接提供信息化支撑。同时,开通运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实现数据的同级推送和精准推送,为部门间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打好基础。
申请人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在工商登记企业端提供的备案申请表上,勾选本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与企业登记信息和备案补充采集信息一并填写。工商部门办结企业设立登记后,通过平台将登记信息推送给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接收、认领信息。相关法规规定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确需审查的,可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工商部门。
因此,要有效解决这个担忧,前提是联通网络,基础是搭建平台,核心是业务协同。
问:如何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之前已经领取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何过渡,“多证合一”改革能给企业带来哪些真真切切的实惠?
答:对工商部门来说,“多证合一”改革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档管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于被整合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来说,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备案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只需办理营业执照,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被整合的证照。
改革实施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其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由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关于企业能享受到哪些真真切切的实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因为企业执照办理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被整合的证照无须再去办理,减少在部门间的往返和奔波,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二是为企业节约了成本。原来登记要到多个部门重复提交多套材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就可以了。三是企业办事更方便。由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带营业执照即可,再不需带一摞证照,办事程序更简单便利,真正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问:改革后,大家普遍关心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到省内或省外办事是否会受阻?目前各省整合的证照数量和事项各不相同,如何确保“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在省内和省外的通用和互认?
答: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模块的建设和应用,探索通过利用现有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等方式,加载“多证合一”改革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权威、规范、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二是加强同各整合证照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已领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凡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够查询到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和证明,推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跨区域互认和广泛应用。三是大力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其成为各部门内部办事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唯一标识码,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问:“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部门很多,有些证件是企业开业初期用不到的,会不会无谓拉长企业等待审核的时间?
答: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存在。“多证合一”的核心是由工商部门一家审核、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基本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使用。证照整合是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完成的,无论这个证照在企业开业初期是否需要被使用,企业都不再需要单独办理被整合的证照,在申领营业执照时也不需要等待其他部门的审核,只要信息传输共享到位,企业在设立后就可以持营业执照去办理相关业务了。
问:企业和群众对“多证合一”改革十分关注,但对于改革涉及证照的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不是非常了解,工商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企业真正享受到“多证合一”改革红利?
答: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多证合一”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让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改革后的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避免企业因为证照取消、不知道如何办理导致增加办事成本现象的发生。二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多证合一”改革为契机,大力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使一线人员熟练掌握“多证合一”改革后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审批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制定完善细致的“多证合一”改革指南,探索“咨询帮办制”,鼓励在窗口设立专门咨询帮办岗位,对“多证合一”改革后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答疑解惑,让群众少跑腿,引导群众办成事;切实加强窗口保障,通过内部调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各级企业登记窗口的人员力量配置和软硬件设施配备,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排队等候时间不延长、工商登记效率不降低。三是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通过推行“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加强信息公开,确保企业和群众易用好用。
问:“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涉企证照事项是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管,还是继续由原来的部门进行监管?
答:这个问题非常关键。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备案方式改变后,还是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备案部门承担监管责任。
问:请介绍一下近年来我省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还将有哪些具体措施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答:早在2012年7月,省工商局就围绕简政放权,选定16个课题在基层试点,为整体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是全国工商系统较早探索登记制度改革的省份之一。2014年3月,与全国同步全面启动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2月,西北地区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三码”营业执照在甘南州颁发;9月30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我省如期推行。2016年8月,省工商局在嘉峪关市、张掖市甘州区、白银市白银区、定西市陇西县4地开展简易注销登记试点;9月14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实施;12月1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两证整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力争在“多证合一”改革、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改革和简易注销等5项重点改革任务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