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DA010100001-201700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12-27 09: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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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主 题 词: | 县委领导 | 阅读: | 829 |
吴秀
姓名:吴秀
职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职责:负责政法工作,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会治理、禁毒、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工商管理、国土管理、综合执法、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简介
吴秀,男,汉族,生于1969年3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甘肃徽县人。
1986.09——1990.07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学生;
1990.07——1995.11 徽县伏家镇政府干部;
1995.11——1998.07 徽县伏家镇政府副镇长;
1998.07——2001.12 徽县伏家镇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其 间:1996.09——1999.07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12——2003.04 徽县伏家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2003.04——2010.01 徽县伏家镇党委书记(其间2001.09—2004.01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0.01——2011.09 西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1.09—— 2016.09 西和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6.09——2017.12 两当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12——至今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