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DA010117-2018011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6-04 09: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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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成政办发〔2018〕112号 | 主 题 词: | 民生实事 | 阅读: | 213 |
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8-06-04 09:53:23
成政办发〔2018〕112号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
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成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完成2018年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惠民工程,备受群众期盼和社会关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社、财政、民政、卫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主动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各乡镇主要领导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亲自部署,督查落实,合理调配工作力量,细化落实责任措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参保积极性。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干部入户动员、上门宣传、答疑释惑,采取开群众大会、广播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为广大群众讲政策、算细账,讲利益、比好处,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这项惠民政策的理解和认识,通过有针对性地重点宣传“政府主办、政府补贴、政府兜底”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三、强化工作力量,优化服务保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从建强队伍、提升服务的要求出发,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一要合理搭配工作力量,认真解决“专干不专”的问题。要确定主抓领导,合理配置工作力量,做到有场所办公、有专人负责、有专人干事,确保工作任务高效落实。二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和优势,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政策解释、参保登记、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信息变动统计及缴费与待遇领取情况公示等工作;各乡镇要督促各村和社区指定至少一名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要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社保局要加强基层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做好部门协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工作开展。
四、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各乡镇和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一要抓好保费征缴工作。依据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财政局、陇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陇人社发〔2017〕466号)精神,从2018年1月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二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户”等特殊人群仍然保留现行最低100元缴费档次,切实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各乡镇要按照每年1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等12个档次的缴费标准,组织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在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营业网点采用逐笔实时代收方式,缴纳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县财政局要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力争2018年7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任务。二要抓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各乡镇要重点抓好16周岁以下未参保人群的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12周岁以下人员不采集照片,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城乡居民身份证号码按照户口簿身份证号码采集,全面完成制卡工作任务;要对本乡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因参保人员信息不完整、有错误等原因造成无法制卡等问题,要继续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对已经领回的社保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发放到领取人手中,对无法下发的社保卡,要在5月底前填写相关表册清单,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三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核查整改工作。各乡镇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对辖区经办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核查,努力做到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与业务档案一致;个人账户信息与手工台账、银行对账准确无误,系统缴费、补贴、计息、对账准确及时;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准确、资格认证信息真实、养老金发放及时足额,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对基金核查整改不力的相关乡镇,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整体工作。县人社、财政、民政、卫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定期反馈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确保全年参保率达到96%以上,续保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任务。
五、加强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县督考办定期对各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业务经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一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要在2018年12月10日前以村(社区)为单位公示本年度参保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金额;每月以村(社区)为单位公示待遇领取对象名单和发放金额。通过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二要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将收取的保费及时全额存入指定基金专户,确保资金安全。三要坚持生存认证制度,要组织专人按月做好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审核和生存状况认定,对待遇领取对象已死亡的,要在一个月内上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坚决防止漏发、重发、多发、少发以及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对不按规定执行政策或造成基金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予以查处。四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廉政建设。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风险点的监控管理,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落实风险防控制度,推动廉政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县委办,县人常办,县政协办。
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