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中国统计学会 | 编辑:县统计局 | 日期:2018-04-28 | 阅读: 8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1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fxbk/)。根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内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单独组织考试的副省级城市统计考办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全国统计考办将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有意报名的考生请关注相关信息,或向各省(区、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进行电话咨询,各考办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zxbm/201406/t20140603_562969.html。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