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调查

成县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 | 编辑:县统计局 | 日期:2018-05-25 | 阅读: 43

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县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政发〔2018〕51号),对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上来,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成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通知》强调,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成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现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本乡镇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委会(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二是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县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标准和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更新完善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提高普查数据抗干扰能力和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监制:马泽君

审核:张勇智

编辑:侯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