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调查

成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 | 编辑:县统计局 | 日期:2017-12-11 | 阅读: 32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2〕150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全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掌握了全县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成县统计局和成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07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79个,增长10.85%;产业活动单位1396个,增加128个,增长10.09%;有证照个体经营户5082个,增加690个,增长15.71%(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807

100.00

    企业法人

307

38.04

    机关、事业法人

194

24.04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306

37.92

二、产业活动单位

1396

100.00

    第二产业

109

7.81

    第三产业

1287

92.19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5082

100.00

    第二产业

230

4.53

    第三产业

4852

95.47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93个,占48.70%;批发和零售业104个,占12.89%;制造业55个,占6.82%。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908个,占57.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32个,占14.4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58个,占9.01%(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807

5082

采矿业

32

1

制造业

55

2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

0

建筑业

11

12

批发和零售业

104

290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

732

住宿和餐饮业

13

4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

22

金融业

1

0

房地产业

13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

4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

3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5

460

教育

54

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7

2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

1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93

0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779人,比2008年末增加4011人,增长19.3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567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198人,占29.05%;教育业3546人,占14.31%;采矿业3340人,占13.48%。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876人,占50.95%;住宿和餐饮业1564人,占16.3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02人,占10.47%(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779

9567

采矿业

3340

3

制造业

2189

68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64

0

建筑业

2572

90

批发和零售业

1176

48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6

1002

住宿和餐饮业

721

15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

38

金融业

183

0

房地产业

147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2

7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7

6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8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73

861

教育

3546

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38

25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99

4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198

0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117.17亿元(不含“一行三会”资产数据)。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91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4.79%。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零售业5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9.22%;制造业54个,占17.59%;批发业41个,占13.36%。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6548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4.4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801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97%;建筑业970人,占8.07%;采矿业932人,占7.75%。

  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807个中,企业法人单位占38.04%;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94个占24.04%;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306个占37.92%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027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8.54%;机关、事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852人,占43.79%;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从业人员1900人,占7.67%。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2.39%,比2008年末下降了3.9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7.61%,上升了3.9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665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4.9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114人占65.03% 。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省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一行三会是中国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这四家金融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简称。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成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