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支出情况
根据成县调查队开展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经国家统计局陇南调查队评估反馈,2017年成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41.1元,同比增加621.3元,增长8.9%;人均消费支出7696.7元,同比增加217.6元,增长2.9%。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项
2017年,成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309.9元,同比增加553.7元,增长14.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4%;人均经营净收入2247.6元,同比减少132.0元,降低5.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9.4%;人均财产净收入138.7元,同比增加12.7元,增长1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人均转移净收入944.9元,同比增加187.0元,增长24.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4%。
图一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项占比结构图
三、成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696.7元,同比增加217.6元,增长2.9%。其中:食品烟酒支出2353.3元;衣着类支出705.3元;居住类支出1199.2元;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551.2元;交通通信类支出966.1元;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763.9元;医疗保健类支出1003.5元;其他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54.1元。
图二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八大类结构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