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7年公益林护林员年终考核的通知

来源: | 编辑:县林业局 | 日期:2018-01-18 | 阅读: 161

成林发〔2017〕61

 

关于对2017年公益林护林员年终考核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基层各有关单位:

为了客观评价2017年公益林护林员工作,全面掌握工作业绩,加强公益林护林员管理,促进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依据《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县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林业局决定近期对公益林护林员进行年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并举的原则,既注重日常管护成效,又注重年终工作实绩,定性定量,科学评价。

3、坚持乡镇管理、林业技术包乡单位实施、林业局审核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责任部门的主体考核职能作用。

二、组织领导

1、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局长李锐任组长,副局长王超任副组长,天保、公益林、财务股、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益林办,由孔祥斌任办公室主任,杜文艳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组织协调公益林护林员年终考核工作。

2、各乡镇也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林业领导、林业技术包乡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和林业局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各乡镇考核领导小组为考核工作的评价体系,对本乡镇考核工作负总责,对考核各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对考核方案和测评结果进行审定,并及时报送考核结果。

三、考核对象及时间

考核对象为2017年聘任的集体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时间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2018年1月5日全面结束。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为管护、宣传及学习三部分,按照百分制计分法对护林员进行量化打分评价。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按优秀护林员考核推荐要求确定, 85分以上为合格、70分至84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管护(90分)

1、责任区是否有乱砍滥伐、违法违规破坏生态公益林行为发生(15分)。

有上述事件发生,能及时上报并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的每次扣5分,不及时报告或不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的扣15分。此项为一票否决指标,发现不报告、不配合查处的视为履职不称职,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2、责任区是否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发生(10分)。

有上述事件发生,能及时上报并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的每次扣5分,不及时报告或不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破案的扣10分。

3责任区是否有火警(灾)发生、是否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15分)。

有火警(灾)发生时,能及时组织扑救、上报并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组织扑救、不上报或不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破案的扣15分。此项为一票否决指标,发现不报告、不配合查处的视为履职不称职,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4、责任区是否有森林病虫害发生并是否及时上报(10分)。

对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或不配合林业部门监测防治工作的,扣10分。

5、责任区是否有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公益林行为的(15分)。

有上述事件发生,能及时报告并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的每次扣5分,不及时报告或不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的扣10分。此项为一票否决指标,发现不报告、不配合查处的视为履职不称职,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6、巡山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完整、详细(15分)。

巡山记录未填写的扣15分,记录不完整、内容与管护任务无关或内容不实的,每次扣1分,扣完15分为止。截止考核日,虽履职但无巡山日志的考核等次直接定为基本合格。

7、全年出勤率100%(10分)。

护林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未达到22天的,缺勤一天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查看巡山日志)。

(二)宣传(5分)

做好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法律、法规及各项林业政策的宣传工作计5分。未做任何宣传或宣传工作不到位的扣5分(查看工作记录和巡山日志)。

(三)学习(5分)

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及各项林业政策学习笔记的计5分。学习笔记每月不得少于三次,无学习笔记的扣5分,未达到要求的,扣3分(查看工作记录和巡山日志)。

五、考核程序

(一)由乡镇负责主持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护林员到场签到,不能代签。无故不参加或有事未请假的视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参会人员有乡镇分管林业领导、林业局包乡股室负责人、林业技术包乡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辖区护林员,会议由乡镇领导主持,林业技术包乡单位负责考评考核工作。

(二)护林员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

(三)考核为一人一表,根据考核内容对每一位护林员进行综合量化、考评。考核结果当场进行统计反馈,并由护林员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四)乡镇护林员考核结果由林业技术包乡单位和乡镇会商同意后,以乡镇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林业局公益林办,附报材料为护林员考核表和巡山日志,并上报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 版。经林业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另发文通知考核结果。

六、优秀护林员的评选推荐

为鼓励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激发公益林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管护质量,将根据考核结果及综合表现按辖区护林员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

(二)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之一者,评选推荐优秀护林员时优先考虑:

1、制止破坏森林资源措施得力,使森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2、严格执行护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贡献突出的。

3、拯救、保护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功的。

4、依法制止或检举非法侵占、破坏林地、乱征滥占林地直接责任人有功的。

5、为保护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的。

(三)乡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护林员的综合表现,结合考核结果,按优秀比例研究推荐。

(四)乡镇拟评选推荐的优秀护林员要填报审批表,经林业技术包乡单位和乡镇审核同意,加注意见盖章后,由林业技术包乡单位上报林业局公益林办。

七、考核工作要求

1、各乡镇和林业技术包乡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沟通协调,加强工作配合,成立乡镇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开展考核工作。考核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缺勤,确保考核工作的连续性,按期完成考核任务。

2、各考核组要严明考核纪律,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考核结果,有失公正。

3、林业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做到遵守规定、廉洁考核和公正考核。

4、林业技术包乡单位要及时与乡镇联系,研究确定考核日期及考核相关事宜,并提前两日分别由乡镇和林业技术包乡单位分别通知护林员准时参加考核会议。

5、两个林业技术包乡单位共同负责一个乡镇的,由负责村数多的林业技术包乡单位牵头负责考核工作,另一单位配合,派员参加考核工作。

6、要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与工资和聘用相挂勾,严肃兑现奖惩。

 

附:1、2017年成县公益林护林员考核表

    22017年成县公益林优秀护林员推荐计划分配表

  32017年成县公益林优秀护林员申报表

    4、2017年林业局考核公益林护林员责任一览表

 

 

 

                           成县林业局

                        2017年12月28

 


                                      成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