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5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助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和错保漏保,坚决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健全、评选工作不透明不公开等突出问题。民政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带队,业务骨干参加的4个低保核查工作组,从5月9日开始,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245个村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一是全面复核现有低保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核查组以村为单位,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对现有三、四类对象中符合一、二类条件的,及时调整为一、二类;现有一、二类对象中不符合一、二类条件的,准确调整为三、四类;对家庭成员在1-2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低保对象进行调查,确保保障精准。
二是查看低保对象的管理和审批程序是否合理。每到一个村上核查组都要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的有效期、低保对象退出和类别降低的情况说明告知书的发放、分类核查、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查申请审批审核程序,看是否存在“错保”、“漏保”、“关系保”、“轮流坐庄”、“人情保”、“应保未保”等问题;查低保家庭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错保、骗保、多保、拆户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查家庭经济状况,看保障是否准确和存在“富人吃低保”问题;查低保户“一折统”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低保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查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及干部职工家属备案情况,看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查公开公示程序,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问题;查低保资金发放到户情况,看是否存在拆户拼户、平均分摊、轮流保、二次分配、将低保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甚至贪污私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准确,低保管理规范,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三是严查违规行为。 在落实低保工作中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对在核查中发现未完善和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的、群众反映突出的低保中优亲厚友、评议不公以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求乡镇要坚决予以清退;对于清查中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五有户”(即:户内拥有机动车辆、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 、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户均3万元以上存款),必须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补充新增,切实解决农村低保执行中不公平、不公正和操作不规范、甚至由村干部确定低保对象的问题。
四是问题反馈及整改。为了使核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核查组对所走每一户的情况都做了详细的记录,每走完一个村及时向村上反馈所发现的问题;每走完一个乡镇,都要同乡镇领导班子、民政办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梳理并反馈核查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