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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元镇全域无垃圾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办法

来源: | 编辑:苏元镇 | 日期:2018-01-16 | 阅读: 110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我镇全域无垃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根据苏元镇全域无垃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1、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各村,各单位要本着“彻底清、清彻底”的原则,对村内所有大街小巷、村头、村口、河塘湾坑、房前屋后集中开展大扫除,集中清理“五大堆”(土堆、粪堆、柴堆、砂石堆、垃圾堆),清除菜园子、断壁残垣;村与村之间的道路按照归属,进行路面及两侧沟渠内“五大堆”清理。环境卫生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2、文体广场卫生清理情况。文化广场卫生整洁干净,健身体育器材完好无损。

三、奖惩措施

1、奖励:在年度苏元镇全域无垃圾环境综合整治考评中,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被评为优秀的每年奖励1万元垃圾清扫经费,人口在500人以上1500人以下的村被评为优秀的每年奖励6000元垃圾清扫经费,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被评为优秀的每年奖励4000元的标准补助村级垃圾清扫经费。

2、处罚:每周考评中不及格的,给予镇直单位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通报批评,并处以每人100元罚款文书、妇联主席每人50元罚款社长30元罚款在年度苏元镇全域无垃圾环境综合整治考评中不及格的,全年各项工作考核为不及格。

四、考核办法

按照时间节点,各村、各单位自行申报后,镇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考核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为验收通过。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