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17〕245号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切实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中秋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着眼当前各行业各部门实际,扎实安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两节”期间坚持正常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更要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二、认真排查,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要针对“两节”期间及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成功经验,排查隐患、查找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隐患再检查再安排,仔细排查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强化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 突出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将多发易发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及车站、旅游景点、公园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加强监管,确保节日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镇交管站、各村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大“三超”、“三违”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等违规违章行为的宣传教育,尤其要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客行为;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上路,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险情实施有效监控。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各村(居)委会要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加强企业生产安全及南山尾矿库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工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做到生产一线有值班守护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危险源要派专人监控。二是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企业超产能、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三是防止发生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安监站、各村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同时,针对烟花爆竹节日期间进入旺销的状况,严格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施工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以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加强食药品安全监管。镇食药监所、镇卫生院、各村要加强对节庆期间饮食摊点、药品的监管检查力度,重点对景区周边饮食药品摊点有无许可证,销售人员健康状况、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预防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镇林业站、各村要加强“两节”期间林区防火安全,尤其针对“两节”景区人流量大,易引发火灾的这一情况,坚决杜绝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和景区,做好防火宣传,在明显处设置警示标语等。
四、加强值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村逐社逐人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建立“两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到党政办,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理。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