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运营单位:
按照成县安委会201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市政管网、供水、路灯、窨井设施、燃气等市政设施运营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请你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按各自职责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政设施管理要求,原则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依附在城区路灯杆上架设各类线缆,确需设置的必须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二、对已依附在城区路灯杆、桥梁等市政设施建设的各类管线,要定期进行安全排查检查;对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尽快整改排除。
三、对经审批正在施工开挖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一经施工完成要及时按照要求恢复道路;已完成路面恢复的,要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恢复不到位或恢复后出现坍塌的要及时重新修复;对在路面存放的设备、物资要及时清理,解除围挡,消除安全隐患。
四、属于本单位管理使用的井盖设施,要安排专人加大巡查检查,对破损、缺失的井盖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安全。
五、城区相关燃气企业、加气站、供水等相关单位要加大力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