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

省政府关于印发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通知

来源: | 编辑:admin | 日期:2017-11-06 | 阅读: 52

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前 言

  2017年8月,陇南市自然灾害频发。8月6日至7日,文县、礼县、武都区、西和县、成县、康县等6县(区)出现大暴雨,引发暴洪、泥石流灾害。8月8日,四川省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陇南市震感强烈并引发地质灾害。8月20日,徽县、成县、武都区等县(区)突降暴雨再次引发洪涝灾害。自然灾害叠加,造成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灾情发生后,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Ⅳ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察看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先后深入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8月13日,林铎同志主持召开陇南市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次生灾害监测预防、基础设施抢修、灾情损失核查、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8月27日,唐仁健同志在陇南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陇南暴洪泥石流灾害灾后重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毫不松劲向前推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驻甘部队和社会各界救援人员迅速行动、科学应对,积极开展人员搜救转移和伤员救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卫生防疫,抢修受损公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抢险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甘肃省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成立协调推进专项组,下设10个工作组,协调推进安置救助、电力通讯保障、道路抢修保通、卫生防疫、灾害损失评估、地质灾害评价、村镇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政策资金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灾害损失评估、房屋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规划编制指导组指导,专家咨询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订本规划。第一章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总面积2.79万平方公里,辖武都区、文县、宕昌县、康县、成县、徽县、两当县、西和县、礼县8县1区、195个乡镇、3201个村,2016年末总人口287.8万人。

 

专栏1  灾区2016年经济概况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人均生产总

值(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万元)

陇南市

339.9

13085

5859

20504

266876

文  县

25.8

11714

5389

19650

22508

武都区

103.7

18376

6161

21502

50990

西和县

30.1

7560

5397

19561

18244

礼  县

33.1

7080

5490

19403

21649

成  县

54.5

22350

7020

20559

44082

康  县

20.7

11533

5455

19756

15362

徽  县

45.5

22558

7084

20744

30740

宕昌县

23.4

8460

5251

19476

15034

两当县

7.5

16681

5430

20960

8231

  据核查统计,“8·7”暴洪泥石流灾害造成文县、武都区、礼县、成县、西和县、康县6个县(区)141个乡镇1453个村10.17万户40多万人受灾,因灾死亡9人,受伤4人,紧急转移安置9869人。农村居民住房倒塌588户,严重受损4335户,一般损坏5596户;国省干线公路损毁37处1996.5公里,农村公路损毁776条4474.5公里;损毁人饮工程667处、防洪设施517处、灌溉工程46处;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室)、村级公共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大量农田被毁、农作物绝收;部分工业企业遭受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98亿元。受“8·8”九寨沟地震波及,文县部分乡镇地震烈度达到Ⅵ度。“8·20”洪涝造成文县、徽县、武都区等县(区)部分乡镇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三次灾害叠加,加剧了灾害损失。

  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降雨强度大。境内有53个气象监测站点突破了1956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极值,其中文县梨坪镇两小时降雨量达到87毫米。二是泥石流方量大。重灾区文县梨坪镇洋汤沟、天池乡楼舍沟和武都区安化镇马家沟流域面积44平方公里,堆积泥石流物质114.5万立方米。三是灾害叠加。文县、武都区、康县等7个县(区)是汶川地震重灾区,地震造成部分山体松动,此次强降雨引发大面积滑坡、泥石流,“8·8”九寨沟地震、“8·20”洪涝形成了“三灾叠加”。

第二节 规划范围

  根据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害损失评估报告,规划范围为全市158个乡镇,其中:22个乡镇为极重区域,58个乡镇为严重区域,78个乡镇为一般区域。规划内容包括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村镇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扶贫、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等方面。

 

专栏2  规划范围

 

乡镇

个数

重点乡镇

一般乡镇

极重区域

严重区域

陇南市

158

22

58

78

文  县

20

梨坪镇、天池镇、桥头镇、舍书乡、尖山乡、城关镇、中寨镇、堡子坝镇、临江镇、石鸡坝镇

口头坝乡、铁楼乡、丹堡镇、范坝镇、尚德镇、中庙镇、石坊镇、玉垒乡、刘家坪乡

碧口镇

武都区

34

安化镇、马街镇、隆兴乡、汉林镇、蒲池乡

龙坝乡、柏林镇、角弓镇、洛塘镇、五库乡、外纳镇、裕河镇、汉王镇、龙凤乡、城关镇、桔柑乡

琵琶镇、黄坪乡、佛崖镇、马营镇、三河镇、石门镇、郭河乡、两水镇、坪垭乡、月照乡、鱼龙镇、五马镇、枫相乡、三仓乡、甘泉镇、姚寨镇、钟楼滩街道、

江南街道

西和县

20

太石河乡

蒿林乡、大桥镇、洛峪镇、何坝镇、马元镇、石堡乡、石峡镇、苏合乡、晒经乡、汉源镇、卢河乡、姜席镇、六巷乡、西峪镇

西高山乡、长道镇、十里乡、稍峪乡、兴隆乡

礼  县

29

城关镇、永兴镇、三峪乡、肖良乡、龙林镇、雷坝镇

王坝乡、滩坪乡、石桥镇、白河镇、江口乡、中坝镇、盐官镇、祁山镇、宽川镇、白关乡、永坪镇、马河乡、桥头乡、崖城镇、罗坝镇

草坪乡、洮坪镇、雷王乡、沙金乡、固城乡、红河镇、上坪乡、湫山乡

成  县

17

 

纸坊镇、苏元镇、黄陈镇、城关镇

抛沙镇、鸡峰镇、王磨镇、小川镇、黄渚镇、索池镇、沙坝镇、镡河乡、红川镇、宋坪乡、陈院镇、二郎乡、店村镇

康  县

15

 

太石乡

云台镇、大南峪镇、迷坝乡、两河镇、铜钱乡、平洛镇、三河坝乡、阳坝镇、店子乡、大堡镇、岸门口镇、碾坝镇、白杨乡、寺台乡

徽  县

10

 

泥阳镇、柳林镇

麻沿河镇、高桥镇、大河店镇、江洛镇、嘉陵镇、永宁镇、榆树乡、虞关乡

宕昌县

13

 

城关镇、狮子乡

沙湾镇、木耳乡、甘江头乡、  

新寨乡、车拉乡、贾河乡、

八力镇、理川镇、好梯乡、

将台乡、两河口镇

第三节 灾区特点

  地质条件复杂。灾区地处秦巴山区、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三大地形交汇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山峦叠嶂,沟壑纵横。区域内地震多发,受汶川地震影响,山体破碎,灾害隐患点大幅增加,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区域之一。

  生态作用突出。灾区属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区域,是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和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也是大熊猫、金丝猴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基础设施薄弱。灾区交通路网密度低、通行能力差,抵御灾害和应急保障能力弱。农村住房条件较差,还有相当一部分为土坯房,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水利设施不完善,中小河流堤防设防标准低,行洪能力严重不足。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弱。

  贫困问题严重。灾区地处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截止2016年底,贫困发生率为16?5%,全市有5个深度贫困县(区),是全省乃至全国脱贫攻坚的重点地区。地方财力严重不足,县级财政自给率不到12%,城乡居民收入长期居全省末位。

  重建任务艰巨。灾区可利用土地资源稀缺,重建住房选址困难。受交通条件制约,重建物资调运成本高。重建项目点多量大,短期内进行集中建设,技术力量不足、施工组织困难等问题突出。

第四节 重建意义和条件

  陇南市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也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做好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提高灾区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中央和省级财政大力支持,青岛市对口帮扶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援,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上国家和我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系列政策,将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根本保障。汶川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岷县漳县地震等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益借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步骤、统一政策、统一资金,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早日建成美好新家园。

第二节 重建原则

  实事求是,统筹规划。立足灾区实际,依据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统筹当前与长远、灾后重建与脱贫攻坚、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民生优先,突出重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根本出发点,把农村居民住房建设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供水、交通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科学选址,安全第一。严格按照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农村居民住房、学校、卫生院等重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重建工程质量安全。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践行新发展理念,守牢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着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多方支持,合力推进。省直相关部门大力争取落实国家部委的支持政策和资金,加大对灾区的指导、协调、服务力度。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第三节 重建目标

  到2019年9月底前完成,使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超过灾前水平。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村镇住房维修加固;2018年8月底前,完成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项目;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并确保入住;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村镇配套设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各类灾后重建项目。

  居住安全。全面完成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重建任务,有效治理影响居住安全的灾害隐患,让受灾群众住上质量可靠、美观适用、体现地域特色和民族习俗的住房。

  设施完善。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恢复,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预警及时。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显著增强,灾害预警预报及时有效,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生态改善。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有效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和水资源涵养功能逐步恢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社会和谐。弘扬抗灾救灾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灾后重建,共建和谐美好新家园。

第三章 重建分区

第一节 地质灾害评价

  陇南市地处青藏高原向黄土高原过渡的斜坡急剧变形带,属西秦岭侵蚀—剥蚀构造山地。境内坡陡谷深、地势险峻,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活动强烈,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大多数地质灾害隐患点未进行工程治理,防治任务繁重。灾后重建应根据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避让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综合治理、监测预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3  陇南“8·7”暴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统计

滑坡

崩塌

不稳定斜坡

泥石流

小计

陇南市

50

10

20

65

145

文  县

7

1

2

26

36

武都区

8

6

1

17

32

礼  县

2

0

1

13

16

西和县

14

2

11

2

29

成  县

10

1

2

1

14

康  县

3

0

2

2

7

宕昌县

5

0

0

3

8

徽  县

0

0

1

1

2

两当县

1

0

0

0

1

第二节 重建分区

  人口安置区。选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建设条件好的区域,承担人口聚集和产业发展的主要功能。结合小城镇、美丽乡村、易地扶贫搬迁等建设,优化居民住房布局,建设人口规模适度、人居环境良好的特色村镇。

  生态保护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湖泊等,以保护和修复生态为主,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生态的干扰和破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不断提高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夯实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基础。

  产业发展区。根据灾区产业发展基础,在川坝河谷地带发展设施农业、特色种植业和林果业,培育龙头加工企业,壮大电子商务产品供应基地。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灾害避让区。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灾害风险大的地震断裂活动带,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及泄洪通道,实施居民住房及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避让搬迁。

第三节 土地利用

  节约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核定重建用地规模,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安排重建项目,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严格控制各类重建项目占用耕地、林地的规模。

  用地安排。统筹各类重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用地。安排临时用地0.1万亩;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1万亩(含机动指标0.1万亩),其中村镇建设用地0.61万亩,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0.39万亩。

  土地复垦。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加快修复基本农田。做好灾毁耕地、林地、村镇建设用地和过渡性安置、施工临时用地的复垦。

第四章 居民住房和村镇建设

  按照“选址安全、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和村镇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完善村镇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

第一节 居民住房

  重建类型。在尊重农村居民意愿和方便生产生活的基础上,由县、乡、村统筹组织,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监督,以群众自建为主推进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和维修加固。对经过评估通过维修加固可以安全使用的住房进行维修加固。必须新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做到结构合理、开间合度、面积合适。对不宜居住、重建成本过高、生产生活不便的地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相衔接,进行异地重建。对长期在外务工就业、自愿招工移民的,制定移民安置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重建户进入小城镇安置落户。对异地重建户原有宅基地,由乡镇统一收回整理。

  确保安全。维修加固和重建的住房要严格执行建筑行业相关规范和抗震设防标准,恢复重建后应具备抗御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和防御地质灾害、防汛的能力。建设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清单管理措施,切实保证住房建筑质量。

  技术支持。按照“一户一设计”的原则,由建设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住房维修加固技术方案,免费提供多种符合实际、方便生活、体现地方习俗的住房设计图,供群众自主选择。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住房维修加固和重建。

 

 

专栏4  居民住房

类型

总户数

文县

武都区

礼县

西和县

康县

成县

重    建

4923

3188

1070

639

22

4

维修加固

5596

4904

192

158

303

32

7

第二节 村镇建设

  集中安置点。根据灾害隐患评估结果和住房安全选址情况,合理布局一批异地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集中整合建设文化室、卫生室、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集中安置点通电、通水、通路,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重点村建设。坚持“一村一规划”的原则,由建设部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地域特色,编制重点村修建性规划,着力打造一批居住安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游宜业的生态文明新农村。

  重点乡镇。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重点乡镇供排水、供电、道路、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文县梨坪镇、天池镇、武都区安化镇、西和县太石河乡、礼县龙林镇等特色小镇,提升人口、产业集聚能力。

 

专栏5   村镇建设

集中安置点建设 新建文县天池镇白马村、楼舍沟村、饮马池村,梨坪镇金坪村、玉坪村、葡萄架村,武都区柏林镇杨地湾村等7个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重点村建设 恢复重建武都区安化镇马家沟村、马街镇大李村等28个重点村,礼县龙林镇潘坪村、三峪乡庙坪村等20个重点村,西和县太石河乡崖湾村、大桥镇上下渭村等22个重点村,康县太石乡河口村的给排水、供电、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

中心乡镇 恢复重建文县天池镇、梨坪镇、桥头镇,武都区安化镇、马街镇,西和县太石河乡、大桥镇,礼县龙林镇、三峪乡等9个重点乡镇的道路、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

第五章 公共服务

  以农村为重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教育。根据人口布局变动情况,合理规划教育资源布局。按照抗震、防洪等设防标准,开展受损学校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把学校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最放心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避难场所。

  卫生。完善乡村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受损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补充配置医疗卫生设备,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文化和广播影视。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目标,恢复重建受损的村文化室、乡村舞台、广播影视站等设施,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使灾区群众文化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村级组织、卫生室、文化室、综治室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各类保障服务资源,建立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专栏6   公共服务

教育 恢复重建项目105个,建筑面积10.36万平方米,其中小学75个(含教学点 9个)、初级中学9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0个、普通高中1个、中等职业学校2个、幼儿园8个。配套建设围墙、大门、护坡等附属设施,恢复损坏的教学设施及设备,包括文县10项、武都区11项、西和县5项、康县7项、成县20项、礼县32项、徽县5项、两当县10项、宕昌县5项。

医疗卫生 恢复重建乡镇卫生院27个。恢复重建村卫生室208个,其中成县32个、康县24个、武都区1个、文县7个、西和县25个、礼县119个。

文化体育 恢复重建乡村大舞台12个,其中礼县9个、康县1个、西和县2个。恢复重建村级文化广场183个,其中文县10个、武都区155个、礼县4个、康县8个、西和县3个、成县3个。恢复重建村文化室85个,其中文县3个、武都区34个、礼县6个、康县4个、西和县37个、成县1个。恢复重建乡镇文化站29个,其中武都区26个、礼县3个。恢复重建光电设施6项、文物保护1项、文化传承1项。恢复重建乡村体育设施319个,其中武都区240个、成县16个、宕昌25个、徽县6个、康县10个、礼县8个、文县8个、西和县6个。

公共管理 重建劳动保障事务所45个、村级服务中心155个、乡镇中心敬老院6个。

第六章 基础设施

  围绕“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建设,抢抓兰州至重庆铁路全线营运的重大机遇,着力打造通道经济,把陇南市建成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甘肃向南开放的桥头堡,为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交 通

  以恢复现有公路功能为主要目标,坚持公路建设技术等级标准,恢复重建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通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加快武都至九寨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批进度,尽快全线开工。做好陇南成县机场验收、航线开通等工作。

 

专栏7   交通设施

高速公路 恢复G8513线平绵高速成县至武都段隧道机电工程。

国省干线公路 规划修复重建国省干线公路14条473公里,其中省属5条145公里;市属9条328.8公里,包括文县3条98公里、礼县2条103.5公里、武都2条102公里、西和县2条25.3公里。

农村公路 恢复重建县乡道6条140.3公里,其中文县1条18公里、礼县1条35公里、武都区2条49公里、西和县1条26公里、康县1条12.3公里。恢复重建通村公路344条2326.8公里,其中文县44条460.4公里、礼县74条498.3公里、武都区35条244.7公里、西和县63条407.6公里、康县72条360公里、成县56条355.8公里。恢复重建便民桥10座,其中礼县1座、武都区6座、西和县3座。

营房场站 恢复重建陇南公路管理局业务用房、文县路政管理所业务用房等2项。

第二节 水 利

  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开展重点山洪沟道整治,对泥石流拥堵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恢复重建受损堤防、农田灌溉和小微型水利设施,提高村镇河道防洪能力。恢复重建受损城镇、乡村供水工程,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恢复重建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提高河流、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能力。

 

 

专栏8   水利

农村人饮工程 恢复重建农村人饮工程95项,其中文县8项、西和县15项、礼县20项、武都区25项、康县20项、成县7项。

河道治理工程 恢复重建堤防60项,其中文县3项、礼县13项、宕昌县8项、武都区9项、两当县5项、康县12项、徽县3项、成县2项、西和县5项。 

灌溉工程 恢复重建灌溉工程14项,其中文县5项、西和县1项、礼县5项、武都区3项。

防汛监测预警设施 恢复重建监测预警设施10项,其中文县1项、西和县1项、礼县1项、宕昌县1项、武都区1项、康县1项、徽县1项、成县1项、两当县1项、市级1项。

第三节 电 力

  完善城乡输变电及供电设施,加强骨干网架建设,恢复重建受损的输变电站、输变电线路和配电线路,推进城镇智能化中低压配电网络建设。结合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农村供电电网,适当增加变电站配电布点,满足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专栏9   电力设施

电力设施  恢复重建项目3项,变电设备22台,输配电线路47.53公里,其中礼县变电设备15台,输配电线路7.69公里;文县变电设备7台,输配电线路15.27公里;武都区输配电线路24.57公里;成县输配电线路2公里。

第四节 通信和邮政

  以建设覆盖完善、高效高质的公众通信网为目标,恢复重建受损的公众通信网络和通信枢纽及配套设施,提升网络防护水平。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完善应急通信综合支撑和农村邮政服务体系,提升通信网络抗灾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专栏10  通信和邮政

通信 恢复重建通信基站180个、机房20座,光缆1151.63皮长公里,电缆26皮长公里,交换接入设备139套,电杆4038根,整改通信杆路193.3公里,高压线路1.07公里。

邮政 恢复重建乡镇邮政业务用房,完善邮政局(所)布局。

第七章 生态环境

  坚守生态环保红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土地整理。采取客土铺垫、机械化平整和人工整理等措施,对水毁土地进行整理和复垦,逐步恢复土壤肥力。控制25度以上山区开发建设和道路切割。修复受损农林业、农田配套基础设施,保障农林业生产。

  生态修复。以“两江一水”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林等工程建设,恢复林区水、电、路等森林管护设施。加大坡耕地治理力度,修复损毁淤地坝、谷坊等小型水保工程,提高林地固土护坡、水源涵养、径流调节能力。

  环境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清理江河垃圾,疏浚河道沉积物,控制河道取沙行为,确保江河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行动。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有效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专栏11   生态环境保护

土地整理  完成灾毁土地复垦16169亩,其中文县 8400亩、武都区7749亩、成县20亩。

生态修复  修复林地及植被9项6.77万亩,其中成县2项、康县1项、文县3项、礼县3项。实施生态治理工程5项,其中成县1项、文县3 项、礼县1项。

生态治理  修复重建项目17项,其中成县3项、康县1项、武都区1项、文县3项、礼县6项、徽县3项。

水源地保护  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14项,其中文县10项、武都区1项、成县1项、康县2项。

水保工程 恢复重建水保工程43项,其中文县8项、武都区5项、西和县5项、礼县10项、成县4项、康县3项、徽县2项、宕昌县2项、两当县4项。

农村环境治理  对徽县麻沿河镇王集村、麻安村、屈兰村,以及武都区的16个贫困村进行农村环境整治。

第八章 防灾减灾

  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治理、保障安全”的原则,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等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调查评价。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完成重要村镇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区划。开展村镇居民住房重建点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制定防治方案。

  综合治理。严禁各类建筑物挤占侵占河流、山洪、泥石流通道。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地质灾害风险区、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山洪泥石流沟道疏浚和排洪能力。加强紧急避难场所、应急基地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比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受威胁居民避让搬迁。

  预测预警。加快“数字减灾”工程建设,整合灾情、雨情、水情监测预警信息,建立区域性地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共享平台和预报会商、预警联动机制,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自动化监测体系,提高灾情预测预警和临近预报能力。

  群测群防。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和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避险救灾能力。

  能力建设。树立安全防范第一的理念,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制定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基层群测群防队伍培训,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专栏12   防灾减灾

地质灾害治理  对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其中武都区7处、文县7处、西和县4处、礼县2处、成县3处、宕昌县2处、康县2处。

避让搬迁  对5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2361户群众实施避让搬迁,其中文县442户、武都区1500户、西和县419户。

监测预警  对全市389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对未列入工程治理的11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预警监测,其中文县29处、武都区25处、礼县14处、西和县25处、成县11处、宕昌县6处、康县5处、徽县2处、两当县1处。

应急体系  完善8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和市、县、乡、村四级应急广播平台,恢复重建防震减灾社会服务、天气预报综合业务平台和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气象观测站。

第九章 产业扶贫

  依托特色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构建以农林特色产业种植加工、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绿色工业等为主的生态产业体系,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第一节 特色农林业

  农业生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积极推进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农民充分参与并受益的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恢复重建受损农田、日光温室、畜禽圈舍、养殖小区等生产设施,增强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做大做强油橄榄、核桃、花椒、茶叶、苹果等特色林果业,发展散养鸡、中华蜂、冷水鱼等生态养殖业,提高农业后续发展能力。

  农产品加工业。以经济林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品为重点,进行农产品加工业生态化改造,建设地域特色鲜明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转型发展,鼓励入驻经济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发展生态农产品加工生产集群。

  支撑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发生态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大农用技术、实用技能的培训和推广力度,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建设马铃薯、玉米、苗木、花卉等种籽种苗良种繁育基地。

第二节 工业产业

  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完善园区道路、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热、供气、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集中布局有色金属、特色农产品等精深加工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延链补链。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研发铅锌、黄金等高端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发展智造产业,扶持开发锌基多元合金材料、铅锌管材产品。支持发展超细氧化锌粉、锌钛合金等延伸产品,提高工矿产品附加值。

  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加快白酒酿造、中医药制造、清洁能源、建筑建材等支柱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促进优势产业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

第三节 电子商务

  拓宽应用领域。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在外贸、旅游、文化、民生等相关领域的应用。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同步发挥关键性作用,推动全国电商扶贫开发示范区加快建设。

  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夯实电商扶贫“陇南模式”,恢复重建村镇商业服务网点、商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等现代服务体系。完善粮油食品储备、应急供应、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电商销售和快递物流体系,加大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打造全国区域性农产品电子商务基地。

  健全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加快陇南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商。建立农业特色产品标准化体系和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推动线上交易与线下实体互融互通。

第四节 旅游业

  景区建设。围绕旅游大景区建设,加快天池、万象洞、阳坝、官鹅沟等景区和大熊猫国家公园、陇南旅游集散中心、阶州印象小镇建设。加强与四川省、陕西省三省的旅游协作,提高“陇上江南”生态旅游品牌效益。

  乡村旅游。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培育碧口古镇、橄榄小镇、中医药养生小镇等特色小镇。加快“百村千户万床工程”建设,扶持发展农家乐、农家客栈。恢复完善重点旅游村道路、步行道、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加强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优秀民俗文化传承,推动全域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旅游产品。切实发挥生态资源优势,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大力推进油橄榄、茶叶等生态观光旅游,陇蜀道、茶马古道等历史文化旅游,白马风情、乞巧等民俗度假旅游,五马裕河、碧口等养生养老旅游,西狭颂、大堡子山等研学旅游,金徽矿业等工业旅游产业发展。开发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民俗文化产品,打造旅游扶贫品牌。

  支撑体系。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强网络通信、移动支付、产品营销、应急救援等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安全防护、标识标牌等设施。鼓励成立乡村旅游经营者协会或联盟,制定卫生、安全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乡村旅游经营户培训,提升规范化经营管理服务水平。

 

专栏13   产业扶贫

农业生产  恢复重建设施农业3490座,畜禽养殖圈舍10万平方米,养殖池塘87亩。恢复重建蔬菜基地4.5万亩,中药材基地6.5万亩,恢复重建马铃薯等良种繁育基地1.8万亩。

林业生产  恢复重建优质林果基地20.8万亩;建设核桃、花椒、油橄榄等特色林果种质资源库0.1万亩;建设核桃、花椒、油橄榄良种繁育基地2.29万亩。

商贸物流  恢复重建文县2个粮食储备库,文县梨坪镇等6个农贸市场。

景区基础设施  恢复重建天池、五马、裕河、阳坝、西狭等景区游客集散中心,以及公路、步道、停车场、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

文化旅游品牌  创建官鹅沟5A级旅游景区,文县天池、宕昌县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园、徽县金徽矿业等4A级旅游景区。

精品旅游线路  依托官鹅沟大景区打造两条精品线路,兰州—贵清山—宕昌县哈达铺—官鹅沟—武都区万象洞—文县天池—铁楼乡—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九寨沟,西安—天水—礼县六出祁山(秦西垂陵园)—西和乞巧民俗(晚霞湖景区)—成县西狭颂—康县长坝花桥—武都区万象洞—文县天池—铁楼乡—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九寨沟。

第十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支持政策

  财政政策。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51.2亿元,通过中央财政补助、行业专项、省级财政补助以及各类捐赠资金、企业和个人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向国家对口部委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省级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安排资金支持灾后重建。陇南市及相关县(区)政府要多方筹集、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积极协调青岛市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落实的各类资金,由陇南市统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倒塌、严重损毁和一般损坏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给予补助;对农村居民住房重建,考虑建材运输成本、人工费用、基础设施配套等给予适当补助。农村居民重建户可在城镇购房,同等享受农房重建补助政策。

  土地政策。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妥善解决原地重建、异地重建等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规划重建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低于10000亩。凡废弃村庄具备复垦条件的,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在省内安排使用。对于纳入灾后重建规划的村镇和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受灾企事业单位搬迁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由陇南市及相关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重建期内按用地审批权限办理用地手续。

  税费政策。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出台的市县收入部分,由陇南市政府自主决定减免;省级收入部分,按程序报批后减免。对受灾居民住房、单位房屋进行原地重建或异地重建,规模不超过原有规模的,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需要占用国有土地的,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完善灾区金融服务功能。争取人民银行增加灾区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引导各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灾后重建合理资金需求。支持陇南市发展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保险,为灾区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

  就业援助与社会保障政策。因灾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灾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因灾致贫的家庭,优先纳入低保范围。灾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扶贫政策。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对因灾返贫致贫的4084户1?6万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省直部门在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时,向灾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陇南市及相关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深度贫困村、贫困户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贫困户,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产业政策。支持灾区恢复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生产能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陇上江南”生态旅游,壮大电子商务,努力打造全国电商扶贫开发示范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污染企业,建设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功能有效发挥的产业集聚区。

  结合灾区实际,根据国家有关支持政策,由省财政厅负责,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重建资金筹措解决方案,研究制定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具体支持政策,报省政府审定后执行。

第二节 规划实施

  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总体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政府成立协调推进专项组,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陇南市及有关县(区)党委政府成立灾后恢复重建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责任体系。建立“省级协调指导、市县组织实施”的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分级负责、合力推进,做到责任明确、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多渠道争取落实重建资金,加强对陇南市及相关县(区)的指导帮助、技术支持及监督检查。陇南市及相关县(区)政府是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要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靠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进行考核。

  规划管理。本规划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依据。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灾区市县(区)政府在恢复重建中都要自觉遵守并执行本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陇南市政府根据本规划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居民住房和村镇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专项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重建项目和资金筹措相对应,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科学,组织保障有力,目标如期实现。

  项目管理。重建项目要严格履行项目程序,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打足收紧、不留缺口,不得超规划投资审批和实施重建项目。重建项目实施中超出规划投资的,由项目责任单位自筹解决。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合理下放审核权限,除国家另有规定或需要上报国家审批的项目外,对省属重建项目,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对隶属于市县的重建项目,全部由陇南市审批。对一般房屋建筑或投资规模较小的重建项目,可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直接审批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重建项目一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联办理,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第三节 质量安全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陇南市及相关县(区)政府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项目法人和政府行政负责人“两个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省建设厅牵头,指导陇南市制定灾后重建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并监督实施,加强对灾后重建城乡规划、工程设计及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陇南市及相关县(区)建设部门是灾后重建各类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要建立重建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会同安监、质监部门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建材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重建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重建工程的行业标准和建设规范,并督促落实。第四节保障措施

  建材保障。陇南市工信部门负责,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电力等部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建材物资供应调配、价格监管、运输保障、质量监管。

  现场调度。陇南市政府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保障方案,实行市级领导负责县(区)、县级领导负责乡镇的重建项目现场调度制度,协调解决重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监督检查。陇南市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审计等部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方案。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承担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的各级各部门,都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实现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新闻宣传。由省委宣传部牵头,指导陇南市制定灾后重建工作宣传方案,及时宣传灾后重建政策措施。要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广泛宣传灾后重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的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

结 语

  陇南“8·7”暴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使命光荣。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灾区各级政府的有效组织,灾区干部群众一定能够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建美好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