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之窗

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 | 编辑:县交通局 | 日期:2018-01-16 | 阅读: 126

  一、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10号令)

  《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

  二、 申请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 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原件一份;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或者个体运输业户安全运营承诺书(复印件一份);(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或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7、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复印件一份)(注:先由企业承诺,待办理许可决定书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四、 申报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运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补正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

  2、初审:分管股室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及现场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

  4、审批:运管局分管局长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5、办结:准予许可的在2个工作日内制证;不予许可的则颁发不予许可的文书。

  注:依法需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以及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过期不改正或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五、 办理时限

  (一)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分别为受理、相关股室审查、局务会讨论研究、做出是否许可通知、打印发证。

  六、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一)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9]284号)。

  (二) 收费标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元/证。

  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李  波           13809392777

  投诉电话:成县运管局      (0939)3203136

  成县政务服务中心(0939)32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