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编辑:admin | 日期:2017-11-06 | 阅读: 31

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工作的一项法定职责和重要职能。为进一步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办法》)、《陇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政府信息《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市政府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办法》规定,成立了“陇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我办,具体负责推进和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科室职能,由信息科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承担建立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和分解落实全度重点工作,开展日常检查督查和年度考核,编篡上报以及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和年度公开数据统计;信息化办负责陇南公众信息网市级公开平台网络技术支持和维护,督促各县区、各部门门户网站建设;文电科负责全市公文类信息公开推进。

    二、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一)公开的内容和责任科室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我办涉及公开的具体内容有:

    1.市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公开(秘书一至七科及各专职秘书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2.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公开(综合科、秘书一至七科及各专职秘书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3.市政府组织机构公开(综合科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4.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机构、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公开(各科室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5.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类信息公开(文电科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6. 市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公开(信息科协调市法制办提供并公开)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公开(秘书二科负责协调发改委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8.市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公开(综合科、秘书一至七科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9.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公开(信息科负责协调督考局提供并公开)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应急办负责提供并公开)

    11.市政府人事任免公开(文电科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12. 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公开(秘书二科负责协调发改委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13.市级及各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信息科协调财政局公开)

    14.办公室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行政科负责提供,信息化办公开)

    15.政府各类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公开(综合科、秘书一至七科负责提供,信息科公开)

    1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集中公开(信息科协调各承办单位提供,信息科公开)

    17.其他应该公开的内容(相关科室负责提供,信息科公开)

    18.依申请公开(信息科负责受理)

    (二)公开的时限及公开流程

    1、公开时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公文类即为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提供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材料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开流程。

    主动公开流程:信息起草,提出公开意见----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涉及重大事项的提交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信息科登记备案----转交信息化办或信息科公开。

    (1)按照“谁起草、谁负责提出意见”的原则,在起草各类政府信息时,起草作者要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提出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意见,不能公开的要说明原因。

    (2)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凡是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好的各类信息,由我办负责审查,在按照公文处理流程签发的同时,做好保密审查暨公开属性界定工作。

    保密审查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涉及重大事项的提交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不能确定公开保密属性的,提交办公室保密委员会界定或联系同级保密部门进行确定。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3)审核后的信息提交信息科登记备案后,由信息化办或信息科负责在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以及政府政报(公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依申请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按照受理标准,统一接收、审核申请,符合申请要求的,由信息科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书后,按照科室职能转交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将申请信息材料经办公室审核后,提供信息科答复申请人。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遵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好各类信息的保密审查暨公开属性界定,没有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各类信息谁签发,谁负责承担保密责任,签发即为同意公开意见。

    (二)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发布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规章以及其他重要政府信息的同时,负责起草的科室,要同时提交解读材料,其他部门代市政府、市政府办起草的,联系科室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解读材料。公开后,对各自科室公开的信息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三)做好政民互动工作。出台各类政策决策或各自联系的各行业、各部门需要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意征集和问卷调查的,在向社会发布的同时,联系科室(或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同时向信息科提供相关公告、调查表等,结束后及时提供汇总情况,由信息科同步在公开平台公开反馈。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